2010年8月29日 星期日

老師的悔過書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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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師的悔過書 謝瓊玉

去年,有某國中教務主任,因看不慣學生的頭髮,在朝會時怒摑學生耳光,當時,曾引起了軒然大波,老師因此寫了“悔過書”向學生道歉,發誓不再動手打人。

從“零體罰入法”到“髮禁解除”多數學校老師與行政人員,彷如天旋地轉,一直找不到管教學生的平衡點。

到底管教學生的底限在那兒?哪些事可以管,哪些事是不必管的呢?

我想起西方自由主義最重要的一個信條就是:你的自由絶不能妨害到別人的自由。

這解釋很簡單,只要是不妨礙到別人的事,你都可以是自由的。衣服髮膚、吃喝拉撒、學業成績,這些事,與他人權益不相關,卽使犯了錯也只能算是小過。亂丟垃圾、擾亂上課秩序、不遵守交通規則等,這些行為會影響到別人,犯了錯則是大過。整個人生的過程最好是“小過不斷、大過不犯”。

子夏說:「大德不逾矩,小德出入可也。」也就是這個意思。

“零體罰入法”其實爭議很大。“小過”可以不罰,“大過”不處理,很多教室恐怕將會變成“壞學生的天堂”。

學生們都是將來“公民社會”的主人翁。希望所有的教育工作者,根據自己正確的教育判斷,實踐教育的責任。千萬不要在這一波教改的迷障中失去自信。老師為了頭髮打學生耳光,老師寫了悔過書。我的疑問是:除了頭髮,老師們為什麼不管管別的“大”事呢?怎麼樣讓老師們用最有尊嚴的方式去教育學生,建立起共識,如何在個人和社會之間,找到不走極端的“平衡點”,應該是比“零體罰入法”和“髮禁鬆綁”這種權威、教條式的規定,更有意義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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